2015 年第 8 号《商标法》(“该法”)于 2020 年 6 月 25 日生效。该法取代了旧立法,即《商标法》第 82.81 章。该法案使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商标法与世界大部分地区的商标法保持一致。因此,该法案应被视为一个积极的发展。
以下是新立法的一些值得注意的特点:
一般的
马德里议定书
该法案使马德里议定书生效,这意味着外国人可以在国际注册中指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境内任何希望使用马德里体系向国外提交申请的人必须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公民或住所,或者在那里拥有工业或商业机构。
商标的概念
该法案提到了“标志”,其定义为“字母、文字、名称、签名、装置、品牌、标题、标签、票据、形状、颜色、包装方面或其任何组合。”
期限 '商标' 被定义为 'a任何能够以图形方式表示并且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志。
一些当地律师将这些规定解释为商标的概念已经扩展到包括气味、声音、味道和三维标志。我们会在此敦促谨慎行事。
集体和证明标志
集体商标已被添加到可以注册的商标列表中。认证标志一直是可注册的。
系列标记
对于非常相似且属于同一方的商标,有系列商标的规定。
相关标志
不再规定同一方拥有的相似或相同商标相互关联。
单寄存器
旧立法中出现的 A 部分和 B 部分注册的概念已被删除。所有标记现在都将出现在一个注册中,这包括旧的 B 部分注册。
尼斯分类
当地律师认为,将适用最新版本的尼斯分类(第 11 版)是隐含的。到目前为止,知识产权局 (IPO) 一直使用第 7 版。
发表与反对
已接受申请的公布现在仅限于在线 IPO 公布,并且不会涉及任何费用。以前,商标申请会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广告。
期间
注册期限为 10 年,可以再续签 10 年。
官方费用
官方费用将增加,并且将来会为某些以前免费的行为收取费用。
续订
续展申请必须在到期日后的 6 个月内提交。
不使用
非使用期仍为 5 年。该期限从注册期结束开始算起,大概是注册证书颁发之日。
注册过程
优先权
有优先权要求的规定。
可注册性
为了可注册,商标现在必须是 '能够分辨。'如果商标是',申请将被拒绝'没有任何显着特征。
如果形状是由商品的性质决定的,是获得技术成果所必需的,或者对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则形状标志将被拒绝。
免责声明
有输入免责声明的规定。
考试
将根据绝对理由(固有可注册性)和相对理由(在先权利)进行审查。
驳回——包括驰名商标在内的在先商标
可以根据在先商标拒绝申请。该术语被定义为包括在申请之日众所周知的商标。要使商标驰名,不必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注册或注册商业机构。
诚实并发使用
可以在诚实的同时使用的基础上克服基于在先商标的拒绝。
执法
侵权
侵权权延伸到类似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是知名商标,则延伸到不同的商品和服务。
仿冒品
假冒商品在立法中有明确定义。有关于假冒和边境措施的规定。
冒充、不正当竞争
这些行为在该法案中得到了特别承认。
合同事项
作业
一项任务可能没有善意。
许可
商标许可得到承认。
联系我们 了解更多信息。
